吉林省成立和调整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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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中国吉林网从吉林省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2号),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办发〔2021〕28号),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进行调整。现将成立和调整后的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成立的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吉林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
吴靖平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赵海峰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 虎 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田玉山 省税务局局长
刘化文 省财政厅厅长
张洪彬 省市场监管厅厅长
宋 刚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省税务局副局长刘国民兼任。
二、调整的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一)吉林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组 长:
韩 俊 省 长
副组长:
安立佳 副省长
蔡 东 副省长
成员由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安桂武,省政府副秘书长苏衡、张凯明,各市(州)政府及中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办公室主任由省科技厅厅长李岩兼任。
(二)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组 长:
韩 俊 省 长
副组长:
安立佳 副省长
高 岭 省军区副政委
安桂武 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
盛效儒 省委副秘书长
苏 衡 省政府副秘书长
邢 程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员由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卫生健康委主任邢程兼任。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厅字〔2018〕46号)要求,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发文,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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